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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英雄还是魔鬼

04-11-02        来源:[db: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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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再掀风浪,弄得互联网上草木皆兵,只要百度一下,扑面而来的相关信息竟然高达473万条。如果再细看一下,黑客近日的所作所为,更是怵目惊心。就在本文要发表的时候,又得到一个消息:Sony中国官网今早被黑

    黑客每在网上作案,总是让人惶惶不安,大大小小的网站提心吊胆,生怕黑客一怒之下关了自家的门户。越是有头有脸的网站,越怕黑客光临,数据丢失已是很惨,而门户不牢更是丢尽脸面。

    不难看出,也许是出于一种恐惧的防范心理,有些网站逢“黑”便烧高香,不敢说黑客半点不是,甚至把黑客描绘成英雄。

    黑客能与公众为敌吗?

    因为庞大得漫无边际,网络很难根除先天性的脆弱。黑客无孔不入,信息时代的网络安全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重威胁。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曾说过:“网络和计算机是一把双刃剑。它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同时也会成为‘黑客’和恐怖分子威力巨大的武器。”黑客已成为互联网的最大安全隐患,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近年来,黑客在国内的互联网上闹事,已是屡见不鲜,重大的国际行动就不下十次。

    在人们的想象中,黑客十分可怕。他们蓬头垢面,神情木讷,血红的眼睛总是在盯着电脑屏幕时才放出异样的光彩。我们的媒体惯称他们为“黑客(Hacker)”。这群出神入化的人,外界只知道他们的“网名”,却不知道他们的真正面目。自从网络走进人类生活的以后,这群躲在0与1世界里的蝙蝠侠就拥有了一个用武之地,突然间成了全球媒体关注的焦点。在媒体的传说中,黑客有两套面孔,一套是一群专事破坏,令人惊骇的网络杀手;另一套却是,仗义行侠维护网络世界自由平等的侠客。

    真正对网络社会构成威胁的,不是参与军事斗争和国际争端的网络大侠,而是那些潜入经济领域的网络大盗。由于网络法与现行法律的冲突,往往是有法可依,却无法可判。

    有人说,因特网的最大特点就是资源“共享”:你的就是我的,他的也是我的。但是,“共享”是不是意味着黑客可以在网上为所欲为地窃取他人账户上的钱财呢?显然不行!

    黑客是“侠”还是“魔”的争议,在网上一直没有形成定论。就像美国西部开发时代的牛仔一样,黑客没有法律的约束,却不能没有自己的做人准则。不管黑客是“侠”是“魔”,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黑客首先是人,也是社会人,所以,黑客就不能超越道德底线,不能仇视社会,不能与公众为敌,不应该践踏法律。

    如何应对黑客的挑战?

    在我国,黑客话题一直是传统媒体上的禁区,黑客也因此被蒙上了种种神秘的色彩。自从满舟从幕后走到前台,并被复旦大学破格录取之后,黑客即被舆论洗去了身上的一部分“黑”色,似乎有了出头之日,其行动开始忽明忽暗地闪现在公众视线之内。

    就像现实社会无法根除犯罪一样,网络社会同样不能禁绝黑客,既然我们无可回避地要进入信息时代,那么,我们就注定要与黑客长期共处下去。黑客可能永远也不会成为网络社会的主人,但是,黑客的影响将构成网络社会的最大不安定因素。

    美国的一些公司专门聘请黑客负责网络安全,并且授予“首席黑客官(Chief  Hacking  Officer,简称CHO)”的高级职位。招安黑客是否是加强网络安全的正道,目前尚有争议,有的公司明确宣布,不会聘用一个曾经有计算机犯罪记录的人。有的甚至认为,聘请黑客担任CHO,也是一件冒险的活动,一旦这些黑客恶习不改,向客户索取网络安全漏洞修补费,或拿安全漏洞要挟索要“闭口费”,那么,不仅客户将遭受损失,而且聘用他们的公司也将声誉扫地。

    对于黑客的挑战和破坏,竟然也有人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招安。

    广东省省长卢瑞华曾明确表示:“技术水平高的电脑黑客,我们可以养起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来堵住我们银行证券系统的各种漏洞!”不过,有一个前提,“只要他们没有违法,没有造成损失,这种黑客高手,我们有关部门完全可以给他们每个月发一万块钱养起来!一些部门的系统要找到漏洞不容易,这些黑客却有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为什么不能为我所用呢?”

    这条消息一经媒体披露,立即在黑客界产生极大回响,许多黑客纷纷给卢瑞华打电话,毛遂自荐。可想而知,既然政府能出一万元的月薪养黑客,黑客何乐而不为?

    于是,问题就来了。为了奔那一万元月薪,有些人可能会铤而走险,凭借自己的高超技术,入侵银行证券系统,黑掉著名大型网站,如此等等,不把破坏程度做到“最佳”,何以显示自己的技术高超?

    这正应了《水浒》中的那句话,杀人放火受招安。政府一招安,黑客就笑了!

    最近,江民公司遭到黑客的侵袭,有消息说,江民和黑客以私了而告终。一个杀毒软件公司,面对黑客的挑战,如果真的私了,实在是荒唐至极。想想看,这个结果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黑客将从此更加得意:“你炒我,我就黑你!”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黑客作案之后,不是招安,就是私了,黑客不猖獗,那才是怪事!

    谁来维护网络的安全?

    网络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环境,但网络的道德规范和安全秩序,则需要国际社会和全体公众来共同关心。面对神出鬼没的黑客,谁来维护网络的安全?

    反黑客必须在技术上提供安全保障。

    国内的一位著名黑客表示,通往电脑的道路不只一条,“只要我敲键盘的速度足够快,可以一天黑掉100个网站”,他曾经在一个月里进入1000家网站。他同时指出,国内网络安全状况太差,80%以上有漏洞。令人费解的是,这些遭到黑客攻击的网站不是浑然不觉,就是麻木不仁,一家被恶意更改后的政府网站,竟然5天没有察觉。

    在远程控制的数字领域,一个超级黑客远比一支传统武装部队的威力更强大,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反黑客组织最早是以民间的形式出现,近年来由于黑客的破坏力日渐增强,许多国家建立了数字化部队或网络警察机构,美国、韩国、日本现在都拥有专门应付国际上大规模黑客行动的组织。

    我国也建立了网络警察部队,但是,在查处黑客,尤其是在惩处黑客方面,打击力度都不够,而且,技术力量似乎更是难于胜任。由于执法力度不够,黑客入侵了,网站也查到了,也不按法律程序办,反而“善意的”劝黑客去自首,显然缺乏最起码的社会责任心。

    黑客就是黑客,只要的他们的行为对社会构成危害,就应当以法惩处。就是去黑黑台湾、日本的网站,也不能提倡。道理很简单,政治的问题,只能以政治的手段去解决,经济上的纠纷,也只能按经济规律去解决,通过黑客手段去解决政治和经济上的重大分岐,都于事无补,反而给会网络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对于黑客的非法行为,必须以法监管。近年来,为了防止和惩罚网络犯罪,各国都想了很多办法,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监管机构也应运而生。新加坡的网络法规订得相当无情,不管你是成人还是在校学生,也不管你是科技神童还是电脑白痴,只要是因为电脑犯罪被控上法庭,最高的处罚可能是罚款10万新元或坐牢20年。

    一个无法可依、执法不力的社会,是恐怖的。一个无法可依、执法不力的网络世界,同样是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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