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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自述:我曾以盗号为生 网民应注意自我保护

05-03-03        来源:[db: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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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湘都市报3月3日报道    日前,本报对不法者公开销售电脑病毒、大肆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现象进行了报道。文章见报后,张某打来电话告诉记者,他曾经专以盗号为生,那是一段极度刺激又让人颓废的日子,他愿意让更多人了解到其中的内幕。

    白天“下饵”晚上“收网”

    在长沙国储电脑城的一楼,记者见到了张某。张告诉记者,他毕业于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的是计算机专业。由于找不到工作,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当了近一年的“网管”。也就是在这段日子里,他开始疯狂地利用木马病毒盗窃网络虚拟财产。

    据张某介绍,当时,在一些专门的黑客网站,很容易下载到盗号用的木马程序,而他要干的就是让这些病毒尽可能多地进入别人的电脑。最常用的办法是发送电子邮件。为了让人打开邮件,邮件标题都会十分诱人。一般来说,邮件只要和“性”或者“金钱”挂钩,很多人都会出于好奇点击打开。这样,木马病毒就可以自动运行。为了让感染面更大,他有时将病毒伪装成时下热门的电影,以达到欺骗网民下载的目的。而被木马病毒感染的电脑会自动记录对方登陆QQ、网络游戏时的账号和密码,并将账号和密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他通常都是白天“下饵”,晚上“收网”。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猎物”通过销售变成了金钱。

    其实就是在做贼

    盗来的东西总是要卖出去的,谈到当时销售这些盗来的东西时,张某很是尴尬。他告诉记者,销售这些猎物时,主要是到大的BBS上发帖,或者上网络商城挂号,后来有了专门的网络游戏装备销售平台,东西很容易就转手了。当时他在网吧做“网管”,月收入不足500元,而通过盗号,轻易就能赚到两三百元。他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开户,也从不敢到柜台取钱,盗号时也不在自己工作的网吧里操作。如果说盗号之时还充满刺激和惊险,那么一旦陷进去后,就只有恐惧和颓废了。

    为了从这种恐惧中挣扎出来,后来,他到长沙给一家电脑公司打工,并特别要求负责电脑组装。虽然这样累得多,但可以减少和电脑软件接触的机会,每个月700元底薪加销售提成也不过千余元,但他觉得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网民应增强安全意识

    据张某介绍,在很多人看来,“木马”、“病毒”这些词都离自己十分遥远,很多网民根本没有安全意识。其实,绝大部分连接上了互联网的电脑都中过病毒,有些是机主不知道。所以,网民应该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时更新杀毒。为了防止木马程序的入侵,不要随意接收、打开陌生人的电子邮件和网络链接。在网吧里登陆QQ或者网络游戏时,切记用错位输入法,以避免被“键盘记录木马”记录你的输入顺序,比如密码为12345时,先输入1235,再将光标点在3与5之间输入4。总之在病毒程序横行的时代,要保护自己的虚拟财产,更多的需要网民增强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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