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法的一般目标可以分为以下三种[6]:
描述型(Descriptive);
解释型(Explanatory);
探索型(Explorative)。
描述型调查法的目的是给出一个关于总体的断言。该方法可以确定某些特性或属性的分布。这里,我们不关心为什么会存在观测到的分布,而关心到底是什么分布。
解释型调查法旨在解释一个总体。例如,当研究开发人员如何使用某种审查技术时,可能需要解释为什么一些开发人员喜欢这种技术,而其他人更喜欢另一种技术。通过考察不同备选技术之间的关系和一些解释性变量,或许可以尝试着解释为什么开发人员会选择某一种技术了。
最后,探索型调查法常用作详尽研究之前的预研究,以确保将来不会忽略任何重要问题。一般来说准备一个松散结构问卷,并从总体中抽样调查就可以了。收集和分析调查所得的信息,其结果用于之后的详尽研究。换言之,探索型调查不解决基础研究问题,但它可以提出一些值得分析的新问题,以便在后续的特定研究或深入研究中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