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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作者缘何难伏法?

04-10-05        来源:[db: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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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荡波”蠕虫病毒的作者已经伏法,许多业界人士都对此拍手称快,但为什么负责调查病毒攻击的政府机构过去没有什么大的作为呢?

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于计算机病毒非常常见,每个用户受到的伤害非常小, 大多数的调查资源都被用于危害更大的计算机犯罪活动,例如欺诈和非法盗用。趋势公司负责培训的全球主管戴维说,统计学资料表明,每个人的计算机迟早都会受到攻击,因此病毒不是警方的目标,这也是为什么FBI(美国联邦调查局)等机构对造成金钱损失的电脑犯罪活动更有兴趣的原因。

互联网的国际化特性也使得病毒的传播更容易,而使有关机构的侦查、起诉等行为更复杂了。达特茅斯学院安全技术研究所负责研发的主管戴夫说,要追踪病毒的源头是很困难的,因为病毒作者通常是通过许多其它人的计算机系统后连接到互联网上的。一旦病毒开始传播后,恶意代码的多次传播使得对其源头的追踪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公共互联网终端的匿名使用给病毒的传播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尤其是在无需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中更是如此。问题是缺乏一道能够落实到个人用户的电子化线索。Network Associates公司负责反病毒研究的副总裁文森特说,在网吧中,用户可以匿名地登录互联网,在终端中插入包含有恶意代码的计算机软盘,在几分钟内就能够使病毒在互联网上兴风作浪。

有人建议,象打击恐怖主义一样,最好的防范措施是提前获得情报━━制订一个潜在的病毒作者“观察名单”,然后利用搜集的情报缩小该名单的范围。这一策略的关健是搜集潜在的病毒作者的情报,其中部分情报可能来自被派到黑客会议上的秘密间谍。事实上,戴维相信,FBI已经向黑客会议派出了这样的间谍。

文森物特表示,这种搜集情况方法的效果有限。在他看来,公开宣称编写恶意代码如何如何简单的人通常不会去编写恶意代码。他说,病毒作者通常都是“隐士”,不会与其它黑客有联系。

使这一问题复杂化的一个因素是令人惊讶的:即使发现了病毒作者,如果他没有参与传播病毒,就算不上犯罪,他们是在使用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文森特说,编写计算机病毒不是非法的。除非被传播出去,计算机病毒只不过是一段计算机代码而已。

戴维表示,在每年编写的75000种病毒中,有约1000种没有感染任何人,因此仅仅编写计算机病毒能够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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