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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22-03-28        来源:[db: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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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人民政府关于

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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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按照我县民俗,3月25日至4月15日是我县清明祭扫高峰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川府发[2021]4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草原防火命令》(川府发[2021]41号)、《凉山州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凉府发[2021] 8号)、《凉山州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凉府发[2021] 9号)、《会东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会东县人民政府令[2021] 3号)、《会东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令》(会东县人民政府令[2022] 1号)、《会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省、州、县“六令一通告”要求,严禁将纸钱、纸花、香烛、烟花爆竹等祭扫用品带进祭祀区。

二、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进入林牧区、祭祀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火险区”、越过“火警线”。

三、禁止在林牧区、祭祀区吸烟、烧纸、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各乡镇(街道)、村组、居委会、殡葬服务单位要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环保意识,督导祭祀群众将坟墓周边可燃物清除,将祭祀产生的垃圾清理带走,倡导以鲜花祭祀、鞠躬、家庭追思等方式替代传统祭祀习俗,养成文明祭祀好习惯,共同守护好绿色生态家园。

五、各乡镇(街道)、村组、居委会、殡葬服务单位加强祭扫点、墓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祭扫人群的实名登记(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工作,继续强化“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和“亮码”“扫码” 等防控措施,确保祭扫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六、祭扫期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村组、居委会、殡葬服务单位干部要下沉到祭扫区值守,落实盯防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七、森林草原防火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报警电话12119、 110。

八、防火期内,第一时间举报违规野外用火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员500-5000元现金奖励;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上报县乡村组各级组织,对第一举报人给予500-5000元现金奖励;举报人为纵火(失火),为森林草原火灾火情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给予5000-100000元现金奖励。

九、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东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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