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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汛期安全防范的公告

22-04-13        来源:[db: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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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汛期安全防范的公告

近期我县境内连续降雨,根据入汛监测标准,4月2日起,德钦县已全面进入汛期,比以往年提前28天入汛,这也预示着今年的汛期天气候将异常复杂,暴雨和冰雹、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率增大,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为落实“安全第一、避险为先”防汛工作总要求,全面保障广大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汛期安全防范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通过手机、电视、广播及网络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出行,远离山区、河道、库坝、涉水景区、危旧建筑和城镇低洼易涝点等危险区域,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雨天出行请不要在河沟、桥涵内和地势低洼处避雨,不要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滑坡、崩塌危险区。在城区行走时,要注意观察路况,贴近建筑物行走,防止跌入窨井、地坑等。

二、请广大群众雨天驾车出行途中不要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滑坡、崩塌危险区和桥涵等;如遇洪水,应尽快停车躲避,不可心存侥幸强行通过,停车地点要避开低洼地区、电线杆及大树。

三、居住在易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和沿河低岸的群众,要熟悉自救互救知识和转移避险路线,一旦发生险情,要积极主动紧急转移避险,迅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身安全。暴雨停止后,请不要立即返回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和水淹漫过的房屋、地点,待确认安全后方能返回。

四、遇雷雨天气,请您关闭门窗、家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远离门窗、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在室外要主动防雷,远离树木、高塔、电线杆、广告牌等,不宜进入孤立低矮建筑物,绝对远离输电线。

五、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设项目生活区应避开低洼积水区域和边坡地带;大雨、大风天气停止一切基坑、高空、吊装等作业;井工矿山出现山洪倒灌、裂隙渗水等情况要立即撤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因水害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工贸企业要加强雨季安全防范,防止因水害造成厂房倒塌、爆炸、触电等安全事故。

六、汛期内严禁任何企业及个人在行洪区内和河道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学生和未成年人禁止到江河一带游玩。

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请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车辆发班前的例检,及时了解掌握营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杜绝车辆在危险路段通行。

八、发生山洪、泥石流等自然自然灾害时,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辖区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防范、避险工作,按照防汛减灾紧急撤离指令有序撤离。遇到紧急情况时,请及时拨打119、110、120等电话寻求救援。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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