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1 月 9 日晚间消息,韩国最高法院周三裁定,三星电子必须要缴纳 15 亿韩元(约合 134 万美元)的公司税。
这场诉讼源于 2010 年的一项专利授权协议。当时,三星电子与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 IP 管理公司 IntellectualVentures 达成了一项价值 3.7 亿美元的专利授权协议。
据 IntellectualVentures 称,与三星电子签署该协议的是其爱尔兰子公司 IVIL。因此,三星电子有权享受韩国与爱尔兰税收协定中的公司税豁免条款。
但韩国税务官员认为,IntellectualVentures 设立爱尔兰子公司 IVIL 的目的就是为了避税,因此对三星电子开出了 706 亿韩元的税单。
随后,三星电子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享受公司税豁免权。最初,韩国低级法院支持了三星电子的该诉求,但后来被上诉法院推翻,要求三星承担全部 706 亿韩元的税款。
今日,最高法院部分地支持上诉法院的裁定,认为三星只应承担其中的 15 亿韩元的公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