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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公告

22-03-30        来源:[db: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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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高新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城关区境内,市、县(区)人影办将适时开展高炮防雹、火箭增雨(雪)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兰州市气象局 兰州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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